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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耳洞


沈知流看着眼前金灿灿的华服、首饰,差点儿没亮瞎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荣庆笑眯眯地回道:“公主,这都是太子殿下精心为公主挑选的,殿下说前些日子唐突了公主,特来给公主赔个不是,说公主大人有大量,不要同他计较,殿下还说这两日未见着公主,心里甚是想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声音虽不大,但是站在门外,让整个院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劳烦管事公公替我谢谢殿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哪能啊,公主高兴了,殿下就高兴,殿下高兴,咱们做奴才的也就跟着高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瞧瞧这说话的艺术,合着他们不高兴全是他的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只是笑笑,并未说话,而后让棠芝恭恭敬敬地请走了荣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快堆满半屋子的物品,沈知流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,里面的绫罗绸缎、首饰工艺大多都产自于南靖,这再一次提醒他“亡国公主”的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都是南靖的样式,这撺金花的簪子,奴婢曾在皇后娘娘的头上见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皇后娘娘说的是沈沥的皇后,沈知流对她有些印象,从小她就不喜欢自己,非打即骂,小的时候因为不小心碰脏了她的衣裙,就被抽了十几鞭的藤条,抽的遍体鳞伤、浑身是血,若不是嬷嬷求来一个太医,他可能都见不着现在的太阳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她死在了乱军之下,也算是大快人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拿起簪子,簪在了自己的头上,对着镜子道:“好看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看。”棠芝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觉得不好看,丑死了。”就和戴的人一样丑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摘下簪子,随意地丢在一边,然后继续看着剩下的首饰,让他发现了许多耳坠子,个个精巧绝伦,上头雕刻的花朵栩栩如生,下面还坠着颗颗珍珠、宝石,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他没有耳洞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深深地拧起眉头,看着镜子里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自己,白里透红的皮肤,绝世的容颜,修长又洁净的脖颈,由于玉颜膏的作用,脖子上的伤痕已经几乎看不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摸着自己圆润光滑的耳垂,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,“棠芝,你帮我穿个耳洞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啊?”棠芝不解,“殿下最怕疼了,怎么想起来穿耳洞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南靖女子从小就穿耳洞,我不穿会很奇怪。”而且楚尽都送了耳饰来,原本他就已经开始怀疑自己了,若是自己不识时务,都不敢想象楚尽会有什么反应。

       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棠芝不想让身为男子的沈知流做这样的事情,可她拧不过自家小主子,向来他想做的事情,没有人可以动摇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棠芝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厨房要了几颗黄豆,捏着沈知流的耳垂慢慢地磨,直到肉薄了一些,然后用细软的金属针扎进去,形成一个圆环挂在耳垂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扎耳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疼,“叮”的一下,疼个几秒钟就过去了,也没有扎出血珠,扎得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,还算对称,这才心满意足,“要恢复多久才能戴上耳饰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也要十天八天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楚尽回府后,等了许久都没有等来“小公主”的身影。

        都快晌午了,还见不着一个欢快的人影,明明是个可有可无的人,但忽然不来了,又怪想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东西都送去了吧。”楚尽看似漫无经心地问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送了,公主可开心了……”荣庆笑眯眯道,甚至将沈知流当时的反应都描述的一清二楚,果然就瞧见自家殿下勾了勾嘴角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派人告诉他自己不在,但也说了中午会回来的,现在也该来了,来谢个恩也好啊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楚尽不禁问道:“公主今日怎么没有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公主……在厨房。”荣庆答道,“快晌午的时候,公主就去了厨房,说是这两天清粥小菜吃腻了,想自己做点新鲜的,但厨房的人不让进闲杂人等进去,还推搡了公主一下,棠芝姑娘是个烈性子见不得主子受伤,就把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受伤了?伤到哪儿了?”楚尽打断了荣庆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手上蹭破了些皮。”然后打量着楚尽的脸色,又补充了一句,“已经包扎过了,没什么大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楚尽了然,让荣庆继续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棠芝姑娘就把厨房的人打了一顿,奴才见状两方闹了起来就让公主进去了,不过旁边有人看着,料想公主也做不了手脚,殿下恕罪,这事儿是奴才自作主张了。”荣庆噗通一声跪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楚尽示意他起来,道:“下次就不要拦着了,除了书房重地,公主想去哪就让她去吧,顺便在他的院子里辟出一个小厨房来,想怎么折腾都随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过……也过去许久了,现在都没有出来?”楚尽一想感觉有什么不对劲,挺长时间了,也该做出一两道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呃……好像是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是要炸厨房?你去瞧瞧,看看他做好了没有,做好了就叫过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厨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快!好棠芝快尝尝!”沈知流又煮完一碗皮蛋瘦肉粥。

        棠芝看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,心里不禁泛起了嘀咕,脸上难得出现了嫌弃的神色,她已经吃了八碗失败品,实在是不敢轻易尝试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怪不得沈知流,他一个人住在外面,一日三餐要么是点外卖,要么出去吃,要么吃食堂,从来没有自己下过厨,家里的厨房用品都要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也是实在不好意思让棠芝当实验小老鼠,于是自己尝了一口,“不错不错!这次好像成功了,没有焦味了,宝贝儿,快尝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棠芝半信半疑地尝了一口,忽然眼睛一亮,尝到了米粥的清香,皮蛋的爽滑,还有肉质的软烂,香菜更是点睛之笔,让人喝了一口还想喝第二口。

        荣庆一进来就闻到了粥香与爽辣之味,就是满厨房的狼藉有些碍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公主,太子殿下让您去他那儿一趟。”荣庆行了行礼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殿下回来了啊?他倒是赶巧了,棠芝,重新盛一碗,咱们给太子殿下送去。”沈知流高兴地招呼着,原本就是打算做给楚尽,想要讨好他的,天天吃清粥,他瞧楚尽也快吃腻了,他还给自己做了一碗麻辣烫,好这一口很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走在去楚尽卧房的路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已经开春,但花园里的花还没有开全,有的地方还说光秃秃的,并不好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殿下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荣庆:“有一会儿了,太子殿下心里惦记着公主,就让奴才叫公主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劳烦公公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荣庆笑道:“不麻烦不麻烦,殿下还说要给殿下的小院儿辟出一个小厨房来,公主日后若想煮东西,也方便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今日只是心血来潮,实在是不好意思,殿下有因为这件事责怪公公吗?我可以帮公公解释。”沈知流心里很是过意不去,今天要不是荣庆小公公帮着解围,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呦,公主说哪里的话,殿下爱重公主,府里大小地方公主都去得,是那些下人们不知轻重,冲撞了公主。”荣庆赶紧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爱重”一词,他可不敢当真,若不是他看过原著,险些都要信了,所以沈知流只是笑笑,并未再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听说你要炸了孤的厨房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一进门就听到了这句话,虽然他手艺不好,但也不可能炸厨房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哈?哪能啊,我给殿下做了个好东西,等等等等!”沈知流将盖子掀开,皮蛋瘦肉粥的清香就散发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荣庆习惯性地上来试毒,却被楚尽挡下,“这是何物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皮蛋瘦肉粥啊,很有营养的,比清粥小菜好吃多了,给殿下换换口味,殿下若是腻了,我还可以给殿下做别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天天都喝清粥,沈知流瞧着都觉得他可怜,也才十八岁的年纪,该吃些好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楚尽觉得新奇,于是拿起勺子搅了搅,能看出来里头有皮蛋有肉,然后他忽然顿住了,因为里面还着飘着绿油油的香菜。

        阖府上下都知道楚尽最讨厌香菜,可看见小公主隐隐期待的表情,又不忍拒绝,于是硬着头皮尝了一口,味道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公主手艺不错啊。”楚尽不吝夸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殿下喜欢便好。”沈知流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千辛万苦给他熬的,还好楚尽喜欢,不然他的辛苦就白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高高兴兴地吃着自己的麻辣烫,辣乎乎的,可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楚尽瞧他居然吃得那么开心,连油溅到了脸上都没有发现,不禁笑着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然后顺手给他擦了擦脸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麻辣烫!我家乡的美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孤听闻南靖饮食清淡,这碗……麻辣烫却重油重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一顿,心想:楚尽这厮真是无时无刻不在给他挖坑,于是眼咕噜一转,计从心来,“是……是棠芝家乡的美味,棠芝同我一起长大,情同姐妹,她的家乡自是我的家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还好原文交代了棠芝不是南靖人,就算是楚尽派人去查,也拿不出他的错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何我们的不一样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殿下有伤在身,吃不得辛辣之物,喝粥再好不过了……咳咳咳……”沈知流猛刺溜了一口包含汤汁的面条,一口进去,大半都是辣椒,直接呛得他面红耳赤,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棠芝见状赶紧给他倒了一杯茶水,小心翼翼地拍着他的后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身子不好,也不该吃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喘匀了气,抬眸看向楚尽,略带着撒娇的语气,“可我都快憋死了,我已经好久都没有吃过了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美人的桃花眼眸氤氲着雾气,脸红红的,舌头因为辣得难受而不自觉伸出来一些,猩红的一点,有种说不出的色气,楚尽别过脸去,“咳,难得一次,也不是不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沈知流忽然瞧见了桌子上的小碟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关顾着喝粥,楚尽都忘了从长姐那儿夺来的好东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品缘斋的千层酥,公主嗜甜,特意带回来给公主尝尝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原著里五两银子一块的千层酥!

        天,要知道古代一两银子就可以供普通农户生活一年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公主尝尝,正好解解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流饶有趣味地拿起一块,吃了一小口,千层酥入口薄脆,有一股浓浓的奶香味,贵也有贵的道理,但说好吃还比不上冰皮糕。

        入口滋味极好,可越吃越腻的慌,最终就着茶水才吃掉了一块,五两银子一块也不过如此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好吃?”楚尽注视着沈知流的表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吃,那么贵的东西要细细品尝才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贵,公主若喜欢,孤日日买给公主吃。”楚尽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得花多少银子啊!

        “不……不用了。”沈知流连忙摆手,天天吃这个不仅钱烧的慌,还噎得要死,简直给自己找罪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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